3月23日,江苏太仓市检察院、上海嘉定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完成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犯罪嫌疑单位和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公开宣告。太仓市检察院视频会议室里的是太仓市检察院检察官、被不起诉人和企业诉讼参与人;屏幕的另一边,则是等候在嘉定区检察院会议室的该区检察官和上海市检察院的三位人民监督员。
“虽然全程采用远程在线视频的形式,但是整个过程程序非常规范和专业,法律的适用也很准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栋在参加完上午这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会后感慨,“这样的形式非常值得推广和肯定,令人耳目一新。”
为什么一场不起诉宣告会要“隔空”跨省举行?
原来,涉案单位是一家注册在上海、经营在太仓的民营企业。2017年1月,企业负责人徐某某在负责经营该公司业务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偷逃国家税款,在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发票面额一定比例费用的方式,通过他人为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价税合计人民币40余万元,税额5万余元。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公司向税务机关补缴了全部税款。
“企业有20多名员工,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难。”这是嘉定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实际走访了解到的企业经营情况。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万燕清告诉记者,综合考量涉案单位和徐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悔罪,无前科劣迹,符合不起诉条件,且涉案单位积极退补相关税款、积极接受及履行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等情况后,嘉定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徐某某及涉案单位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考虑到徐某某和企业诉讼参与人居住在太仓市,疫情期间,当事人跨省参加不起诉宣告十分不便。沟通协调后,两地检察院决定借助区域检察办案协作机制,举行一场远程不起诉公开宣告。
“特别后悔!我会记住这次教训,今后一定做一名诚信守法的企业经营者。也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让我的企业能继续正常生产经营。”嘉定区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后,太仓市检察院干警拿起从嘉定区检察院传真过来的宣告笔录,徐某某签下姓名。
人民监督员李淑芬感慨说,在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两地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办案,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又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了情、法、理的有机统一。远程宣告会也开启了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活动的新模式。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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